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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讯 “不光贷款方便,一年下来比商业贷款少交近1万多元利息,哪敢想这样的好事。”日前,凭借一张不动产权证,李绍先顺利拿到15万元的农房抵押贷款,一家人脸上新添了不少笑意。
李绍先家住青田县高市乡洞背村,想买农用卡车用于农业生产的他,一直因为资金问题愁眉不展,去年,青田县在全县大力推进不动产确权登记,他按程序完成登记办证后,用自家农房作抵押顺利拿到了一笔15万元贷款。
如今,在丽水,随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民手中的“活资产”越来越多,便捷的“城式金融”在农村全面铺开,农民获得的金融支持与日俱增,创业热情不断增长。
然而,在此之前,由于农村土地、房屋性质,农民一直面临着有房、有地却无法贷款的窘境。先行先试的丽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面临的是一系列的现有法律、制度的束缚,改革行进难度可想而知。
2014年丽水市成立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丽水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前进指导方向。
此后,丽水以“还权赋能”为核心,通过一系列“组合拳”,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基础上,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农民手中最重要的“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被逐步“激活”。
中央在2016年出台“三权分置”意见之前,丽水市提前两年就已将农村承包土地和林地的经营权进行分离,创新发放“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为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提供基础。根据部署,2017年丽水市将完成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5万余本。
“在改革过程中,丽水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村金融改革紧密结合,通过系统推进确权颁证、价值评估、交易流转、风险分担、抵押物处置等机制建设,‘三权’直接到户,使得农村‘沉睡’资产被全面‘盘活’,有效‘变现’。”市经管中心副主任叶建军说。
“三权到户”不仅激活了农民手中的资产,更让农民有了“底气”去实现梦想,有效地促进了农民致富增收。截至2016年底,全市涉农贷款余额818.6亿元,占全部贷款的52.6%。10年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00元,上升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4096元,增速连续8年居浙江省第一。
“农村‘六权改革’是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证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通过改革,可以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农村资源市场化、农民增收多元化。”叶建军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仅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今年是农村改革的第四个年头,丽水市将继续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让全市农民畅享改革所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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