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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农民工可直接和总承包签约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小波

  12月29日讯 日前,省住建厅印发《山东省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行方案》,2018年元旦起,在山东省建房子、搞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需要用工,一律不再要求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劳务企业”来用工。施工单位可以直接和工人签合同;工人也可直接找施工单位签合同。哪怕一个农民工,也可直接和总承包签约;也可自创小微公司,找建筑企业揽活。

  《方案》原文是这样说的:全省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一律取消对劳务企业的资质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建筑劳务企业的资质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列入建筑市场监管事项。


山东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农民工可直接和总承包签约

  就是说,这次改革,赋予建筑业企业更多用工选择权: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自主选择具备相应作业能力和从业资格的劳务队伍或建筑工人,既可以与劳务企业、专业作业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也可以直接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同样地,建筑工人也不必非得通过劳务公司才能接活了。《改革试行方案》提出,赋予建筑工人更多务工自主权,建筑工人自主选择用工企业,既可以与劳务企业、专业作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直接与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以前的劳务公司有啥不好?换个大体相当的词,叫“包工头”,你就知道了。建企用工必须经过他们,工人揽活也必须通过他们,他们在中间一过手,就从工人的收入中“扒层皮”。但这些劳务企业,对他们本该履行的培训、权益保护、社保等责任,又多半不落实。

  现在,减少了劳务企业这一层级,有利于建筑工人提高收入、保障权益。同时,引导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保有一定数量的与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骨干技术工人队伍,提高建筑质量,促进建筑工人能力提升、权益保障。

  当然,这样做并不是解散劳务企业。一些劳务企业和建筑企业有稳定的合作关系,还是有生存空间的。

  工人务工自主,是不意味着“一盘散沙”。山东省鼓励发展“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支持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企业或注册个体工商户,推动发展一批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手工木工和装配式建筑施工等职业(工种)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以专业作业企业作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

  比如10名钢筋工注册一个公司:牢绷钢筋工作业公司。这和以前的“劳务企业”有啥不同呢?

  首先是门槛大大降低。以前的“建筑劳务分包资质”,要求这些条件: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4)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5)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现在,注册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只要达到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注册要求即可。

  其次,作为小微企业,牢绷钢筋工作业公司还可以享受当地对小微企业的优惠发展政策,享受人社、财政专项资金对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的支持。

  用工单位如何找到这些队伍?《改革试行方案》提出,专业作业企业取得工商登记后,可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当地县级住建部门报送其所从事的主要工种、联系人等基本信息;县级住建部门将报送信息在本部门网站公开发布。

  但是,不管是劳务公司,还是专业小微,都要规范用工。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应尽义务,保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对本企业的用工行为负直接责任。

  《改革试行方案》还提出, 保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严格实行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建筑工人工资。建立健全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身份信息、培训情况、职业技能、从业记录、信用信息等事项,发布建筑用工和求职信息,逐步实现全省互联互通。

  此外,《方案》明确,积极改善建筑工人生产生活条件,全面落实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管理责任,严格执行作业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各项规定,严厉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问题,加快推进危险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工地宿舍和工地食堂设置保障水平。保障建筑工人的休息休假、民主管理、劳保福利、社会保险、职称评定、文化生活等合法权益。将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建筑工人纳入保障对象,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推动建筑业农民工市民化,享受城镇化政策。

  同时,完善建筑工人培训考核鉴定制度。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制度,采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师傅带徒弟等方式,对自有工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推广体验式教育基地建设,确保上岗前掌握应知应会技能,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发网上学习培训系统。

  完善建筑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发展一批建筑工人技能鉴定机构,开展建筑工人技能评价工作。通过制定施工现场技术工人基本配备标准、发布各个技能等级和工种的人工成本信息等方式,引导企业将工资分配向关键技术技能岗位倾斜,调动建筑工人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到2020年培育100万名职业化产业工人,中级工以上的建筑工人占比达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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