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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农民节水有奖励 超过定额要加价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小柯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以来,作为试点省份,陕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顺利,尤其是大型灌区已探索三种定价模式,持续推进“管养分离、事企分离、定岗定员、减员增效”改革。

  记者近日随水利部采访团赴陕西采访,深入宝鸡峡灌区和交口抽渭灌区一探究竟。

  建立四项机制

  据陕西省水利厅农水处处长白鹏翔介绍,陕西属于水资源严重不足地区,人均和耕地亩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持续多年,农业水价每吨只有0.245元,灌溉区运行成本与水价严重倒挂。

  白鹏翔说,这次改革就是要解决水价倒挂现象,保证农民能够负担得起,财政补贴能够精准到位。陕西省以节约用水为目的,探索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基础设施改造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灌区管理创新机制”等四项机制,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促进节约用水。

  双标尺同计量

  在采访过程中,白鹏翔处长反复强调供水设施的完善。他说,陕西实行渠道斗口和分渠引水口“双标尺、同计量,以斗口计量为准”,创新计量的监督方式,提高供水的透明度。2017年投资1600万元,对2569座斗渠量水设施、14499处田间分渠计量标尺、7130米量水槽衔接渠道进行了维修改造和新建,计量设施基本做到了大型灌区全覆盖。

  白鹏翔说,所有灌区的群众包括非灌区的群众,对农业用水都有监督权,改革就是要保障群众的权益,必须让群众满意。除了供水计量,补贴也要让公开公平公正,让老百姓放心。

  超定额累进加价

  白鹏翔说,陕西省结合实际,试行分类水价,在终端末级渠系用水环节实行分类定价制度,经济作物按高于粮油作物用水价格30%制定。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行业用水定额》,对试点地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每亩灌溉都制定了定额。同时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定额累进加价分为四档,定额内用水不加价,节水进行奖励;超定额用水20%以内的、20%以上不足50%的、50%以上的,超出部分分别按水价的1.1倍、1.3倍、1.5倍制定。

  保障农民利益

  据了解,陕西全省共有万亩以上灌区186个,其中大型灌区13个,现行水价是2004年调整的,终端农业水价平均为0.245元每立方米,而实际上加上灌溉水利设施维护等相关费用,全省农民灌溉用水实际负担平均为0.361元每立方米。改革实行以来,农业灌溉用水量降低,水资源浪费现象减少,农民用水负担也有所减轻。

  据交口抽渭灌溉管理局副局长李浩清介绍,12月4日启动2018年冬灌工作以来,交口抽渭灌区张桥、曹家两个试点站按照既定方案,在11万亩耕地实施分类计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试点。据近期统计:两个站灌溉亩均用水定额在100立方米/亩左右,较过去降低10%,群众亩均水费降低6元左右。

  白鹏翔透露,目前陕西省《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已完成征求意见,将于不久后公布实施,预计在2018年灌溉结束,农户将享受到相应的补贴和节水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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